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ISO 10012:2003,IDT)
委托方(甲方):
审核方(乙方):中启计量体系认证中心北京建材分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合同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一、依据标准和测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服务/分支机构/场所范围:
1.乙方通过审核确认甲方的测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19022-2003标准,决定是否同意甲方取得或保持认证注册资格。
2.甲方测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活动/服务范围是
3.甲方测量管理体系的删减条款 /
¨ 评定等级为: □AAA级 □AA级 □A级
4.甲方测量管理体系涉及的场所(审核范围):
主机构名称:
地址:
1)分支机构名称:
地址:
2) 甲方测量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
3) 甲方希望现场认证审核时间:
二、认证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缴纳申请、审核与证书费用:
申请、证书费用: 1800元 (壹仟捌佰元整) 。
认证审核费用: 。
注:1) 认证审核费按甲方规模和评定等级核定。(甲方有部门/工地不在同一市、县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审核费)。
2) 如需预审核费用: 。
2. 自合同生效之日7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认证申请、审核费用: 元 。
3. 剩余认证审核费应于现场审核的10日之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即 元。
4. 加印证书每套加印费用: 壹佰元整(100元)。
5. 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间每年度进行一次监督审核,每次监督审核费用:
捌仟元整(8000元) ,甲方在每次监督审核的1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7.审核员的食、宿、行等差旅费按实际支出由甲方支付或实报实销。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
1) 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应按规定时间交纳合同中所确定的各项费用。
2) 至少在认证审核前一个月提供测量管理体系文件二套由乙方进行文件审查。
3) 在认证审核时应提供至少最近三个月测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
4) 为进行认证审核作出全部必要的安排,包括文件审查、所有区域的进入、记录、查阅和人员访问,这些安排适用于例行和非例行监督、复评和解决投诉。
5) 获证后应按规定正确使用证书和标徽,正确宣传认证结果。
6) 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甲方产品质量、环境影响、安全等出现问题及所实施的测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当要求认证范围、标准变更时,应及时报告乙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2.乙方:
1) 严格遵守国家测量管理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 按照标准和有关认证程序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
3) 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对甲方的测量管理体系进行认证/审核。
4) 在有关媒体上发布获证组织的有关信息。
5)原则:乙方不得将甲方经营、生产、技术、管理等非公开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但下列情况除外:此合同签署前乙方得到的消息,.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法律要求时。
四、合同的生效: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于乙方合同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所有正式信息均应以书面形式表达(包括传真件)。
3.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五、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可以:
1.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重大争议,申请北京市仲裁机构仲裁:
2. 按司法程序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合同,如合同签定后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解决,由于终止合同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七、合同更改: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合同一方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合同更改补充协议,本合同的原有关内容作废。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企业需要建立测量管理体系的咨询,须根据不同程度的需求与北京市建材计量协会协商签订咨询协议。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中启计量体系认证中心北京建材计量体系认证分中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西便门分理处
帐 号: 帐 号:110060775018010004050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枣林前街37号裕隆苑宾馆南写 写字楼228室
邮 编: 邮 编: 100053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廖薇华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3601386739 63585010
传 真: 传 真: 63582310
E-mail: jlxh@vip.sina.com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单位公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