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量联〔2017〕399号
质检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
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和其他单位:
计量是现代制造业的支柱,是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进一步提升计量服务工业产业能力,通过标杆引领、示范带动,推动工业企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现就有关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坚持标杆引领、先进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选择具有典型性、先进性的企业,总结其应用计量推动发展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以适当方式向全国各行业推广。在工业企业形成学计量、用计量、重视计量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发挥计量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通过开展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将计量进一步嵌入企业产品设计、研制、试验、生产、使用等全寿命周期管控,工业企业计量水平明显提高,计量保障产品质量的能力明显增强,引导更多的企业建立健全计量工作体系,投身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实践。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以企业为主体,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以及钢铁、石油和化学、轻工、机械、仪器仪表等产业领域的工业企业,企业规模不限。
工业企业重视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具备较为完善的测量体系的;在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工艺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提升方面重视运用计量手段,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技术、方案并有显著效果的,均可自愿申报。
三、工作程序
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织开展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
(一)申报推荐。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基础,组织者进行推荐。企业认为符合申报条件,并愿意参加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的,可以填写《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申报书》(见附件1),并选择向一个推荐单位报送。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联合会为推荐组织者。
(二)材料报送。每个推荐组织者最多可推荐5家大型企业和5家中小型企业作为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候选单位,填写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17年12月底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质检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表格可从jls.aqsiq.gov.cn自行下载)。
(三)材料评审。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综合推选出一批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并予以公布。
(四)示范推广。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活动加大对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的宣传,并通过案例汇编、经验交流等方式做好推广示范,具体推广示范要求另行通知。
(五)定期复核。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视发展情况适时对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情况进行复核、确认等。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联合推进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推荐程序和要求,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质检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联系人:徐炜
电话:010-82261696 Email:xuw@aqsiq.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系人:高鹏飞
电话:010-68205245 Email: gaopengfei@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附件:1. 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申报书
2. 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推荐汇总表
质检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申报书
一、企业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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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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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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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 □中小型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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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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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钢铁、石油和化学、轻工、机械、仪器仪表、其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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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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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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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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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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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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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工艺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提升方面重视运用计量手段,采用先进计量测试技术、方案并有显著效果的案例,至少1个,多者不限(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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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计量情况自我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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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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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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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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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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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过程
计量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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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量保证
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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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企业产品编制计量保证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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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制阶段
计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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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设计、生产定型过程中是否制定应用计量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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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验阶段
计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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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过程中是否进行设备的计量确认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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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阶段
计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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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艺文件中是否明确计量参数、计量要求和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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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实施了在线计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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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品质量管理计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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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编制了产品质量计量需求明细表和测量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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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校准和测试软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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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编校准测试软件是否经过验证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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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购校准测试软件的功能是否经过计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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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计量
工作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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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和测量过程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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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建立计量过程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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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对计量过程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内审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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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用的测量设备是否经过计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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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计量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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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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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有主管领导分管企业计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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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有明确的管理计量的职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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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量工作是否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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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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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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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通过ISO17025实验室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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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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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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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量检定人员、检验员和专用测量设备使用人员是否培训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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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制定计量人员年度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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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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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建立统一的测量设备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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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制定涵盖全部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与校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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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建立了测量设备分类和标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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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建立了不合格测量设备追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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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对计量标准证书实施有效期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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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开展测量设备稳定性与重复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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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测量设备更换、暂停、恢复等变动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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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证书记录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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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建立计量证书与报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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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建立计量工作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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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定与校准原始记录是否内容完整、信息充分,并满足可追溯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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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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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是否对正在使用的通用计量技术规范实施动态管理,保证在用技术规范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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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自编的计量技术规范是否经过评审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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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数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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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对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并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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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定期研讨测量数据对改进产品设计和产品品质的输入与输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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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对照检查,符合的在“是/否”栏画√,不符合的在“是/否”栏画×,不适用的在“是/否”栏画横线“—
附件2
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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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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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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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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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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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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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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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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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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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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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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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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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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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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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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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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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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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企业规模:分为大型企业或中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型企业。
2、所处行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钢铁、石油和化学、轻工、机械、仪器仪表、其他。
3、推荐示范项目排名有先后,推荐数量不能超过规定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