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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关注:1495 发布时间:2012-12-26 作者: 来源:
    
 
 
    能源管理体系系列标准是一套用于规范组织能源管理,旨在降低组织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管理标准。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是组织最高管理者的一项战略性决策。标准的成功实施有赖于组织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和全员参与。通过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组织可以:
——应用系统理论将组织的能源管理工作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有机结合,使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规范合理地降低组织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利用过程方法对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能源因素进行优化和控制,实现对能源管理全过程的用能控制和持续改进。
——应用先进有效的节能技术和方法、挖掘和利用最佳的节能实践与经验。
——提高能源管理的有效性,并改进其整体绩效。
——通过成功地实施本标准,使相关方确信其已经建立了适宜的能源管理体系。
    本标准规定了对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为组织确定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要素和过程,使组织能够根据标准要求制定并实施能源方针和目标。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
    本标准强调对能源管理的过程控制,标准规定的能源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组织为兑现管理承诺和实现能源方针应进行策划-实施-检查与纠正-持续改进(PDCA)等过程。其中,
——策划:包括识别和确认组织的能源因素;识别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并采用适用的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通过分析确定能源管理基准,可行时确定标杆;建立能源目标、指标和实施能源管理方案等。
——实施:包括提供所需的资源,明确作用、职责和权限;确定能力、培训和意识的要求并进行培训;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所需的文件和记录;实施运行控制;实施能源管理方案并开展相关活动等。
——检查与纠正:包括对能源管理活动和能源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测;进行合规性评价;识别和处理不符合;开展内部审核等。
——持续改进:采取措施持续改进能源绩效。
 
 
 
 
能源管理体系模式
    能源管理体系的详细和复杂程度、体系文件的多少、所投入资源的多少等,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如体系覆盖的范围,组织的规模,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能源消耗的类型及消费量要求等。
实施本标准能够改进组织的能源绩效,但能源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还需要相关技术和方法的支持。因此,组织应在适宜和经济条件许可时,考虑采用最佳可行的节能技术方法,同时充分考虑到采用这些节能技术和方法的成本效益。
    本标准针对的是组织自身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管理要求,而不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提出要求,尽管我们提倡对产品生命周期的全面考虑。
    本标准并未对能源绩效提出具体指标值的要求,也不包含针对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财务或风险等管理体系要求。但可将本标准所规定的要素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要素进行协调,或加以整合。
    本标准不是用于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也不增加或改变组织的法律责任。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2009年11月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其他要求识别能源因素,建立并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本标准适用于组织确定其能够控制的、或能够施加影响的那些能源因素。本标准并未提出具体的能源绩效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下列需求的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组织: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能源管理体系,以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b)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能源方针;
c) 通过下列方式证实符合本标准:
1)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的确认;
3)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自我声明的确认;
4)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能源管理体系进行认证。
组织应依据其能源方针,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特点确定实施本标准的程度。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idt ISO9001)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idt ISO14001)
GB/T19011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 ISO19011)
    除下列术语和定义外, 本标准还采用GB/T19000和GB/T24001中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3.1 能源 energy
    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3.2 能源因素 energy  aspect
    在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影响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因素。
3.3 能源方针 energy policy
    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能源管理的宗旨和方向。
3.4 能源目标 energy objective
    组织所要实现的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总体要求。
3.5 能源指标 energy target
    由能源目标产生的,为实现能源目标(3.4)所需规定的具体要求。它们可适用于整个组织或其局部。
3.6 能源管理体系 management system for energyEMS
    组织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于建立能源方针、目标和管理能源因素,及实现这些方针和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要素的集合,包括组织结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3.7 一次能源 primary energy resouce
    从自然界直接取得而不改变其基本形态的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水力、太阳能、生物物质、海洋能、风能、地热能等。
3.8 二次能源 secondary energy resource
    由一次能源经过加工转换成另一种形态的能源,如电力、焦炭、煤气、蒸汽、热水以及成品油、燃料油、液化石油等。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排出的余热、余能,如高温烟气、可燃气、蒸汽、热水、排放的有压流体等也属于二次能源。
一次能源无论经过几次转换所得到的另一种能源,都称为二次能源。
3.9 新能源 new energy
    新能源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开发利用的非常规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氢能、核聚变能、天然气水合物等。
3.10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3.11清洁能源clean energy
    是指环境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零排放或者低排放的一次能源,主要包括天然气、核电、水电及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
3.12 能源绩效energy performance
    组织对其能源因素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3.13 能源管理基准 energy management baseline
    组织针对自身能源管理情况,确定作为比较基础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水平。
3.14能源管理标杆 energy management benchmarking
    组织参照同类可比活动所确定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水平。
4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4.1 总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以确保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组织应确定能源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2 管理职责
4.2.1 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对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作出承诺,并通过开展以下活动提供证据:
a) 执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组织内贯彻实施;
b) 组织制定和实施能源方针和目标,并作为组织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的组成部分;
c) 进行管理评审;
d) 确保配备能源管理体系所需的适宜资源。
4.2.2 能源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本组织的能源方针并确保其:
a) 适用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并与组织已有的其他管理体系方针相协调;
b) 包含对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持续改进的承诺;
c)包含对遵守与能源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承诺;
d)为制定和评价能源目标、指标提供框架;
e)形成文件,使全体员工能充分理解并实施;
f)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4.2.3作用、职责和权限
管理者应对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进行沟通。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应能够:
a)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能源管理体系;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c) 提出改进建议;
d)负责与能源管理体系有关的外部联系。
4.3 策划
4.3.1 能源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 识别能源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已有的或潜在的能源因素。此时,应考虑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变更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
b)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以及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特点等,对能源因素进行评价,确定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4.3.2 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 建立及时获取这些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
b) 识别适用于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
组织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能源管理体系时,应确保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
4.3.3能源管理基准与标杆
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建立能源管理基准,适宜时,建立能源管理标杆,作为制定能源目标和指标、评价能源绩效的主要依据。
建立的能源管理基准和标杆应形成文件。
4.3.4 能源目标和指标
组织制定能源目标和指标时,应:
a)在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实施和保持形成文件的能源目标和指标。目标和指标应是可测量的;
b)在建立和评审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能源管理基准和(或)标杆,以及优先控制的能源因素。此外,还应考虑可选节能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等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要求等;
c)适时更新或调整能源目标和指标。
4.3.5 能源管理方案
组织应针对能源目标、指标,制定并实施一个或多个能源管理方案。
能源管理方案应包括:
a)有关职能和层次上的职责和权限;
b)方法、技术和措施;
c)时间表。
适用时,对能源管理方案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
4.4 实施与运行
4.4.1 资源
组织应为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提供适宜的资源,特别是:
a) 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人员;
b) 配备所需的节能产品/设备、设施及能源计量器具;
c)充分识别和利用最佳节能管理实践和经验,以及有效的节能技术和方法;
d)配套充分的资金。
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
a)确保所有从事能源管理有关工作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并保存相关的记录。该能力基于必要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
b)确定与能源管理体系有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求;
c)对与能源管理工作有重大影响的人员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并保存适当的记录;
d)组织应采取措施,使全体人员都意识到:
1) 符合能源方针和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 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给组织带来的效益,以及个人工作改进所能带来的能源绩效;
3) 偏离规定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4.3 信息交流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旨在就有关能源因素和能源管理体系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
a ) 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间的信息交流;
b) 外部相关方信息的接收、回应并形成文件;
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能源因素以及能源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与外部进行交流,如果决定进行外部交流,应将其决定形成文件,规定交流方式并予以实施。
4.4.4文件
能源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和记录;
b)组织为确保能源管理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
c) 对能源管理体系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以及相关文件的查询途径;
4.4.5 文件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对能源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记录是一种特殊性质的文件,按4.4.6控制)进行控制,以便:
a) 在文件发布前应由授权人进行审批,以确保其适宜性和充分性;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审批;
c) 确保对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做出标识;
d)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使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e) 确保文件字迹清楚,标识明确;
f) 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对其分发进行控制;
g) 防止作废文件的误用。如果出于某种目的保留作废文件,应作出适当的标识。
4.4.6 记录控制
组织应根据需要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记录,用来证实符合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以及所取得的能源绩效。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和处置。
所有记录均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具有可追溯性。
4.4.7 运行控制
组织应根据能源方针、目标、指标,对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与能源因素有关的运行进行识别与策划,以确保它们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a)对缺乏文件程序而可能导致偏离的运行过程,应制定、提供和执行形成文件的程序和/或操作指导书;
b)必要时,在运行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和能源绩效的评价方法;
c)当这些运行控制涉及对相关方的要求时,应将适用的程序和要求通报相关方。
适用时,这些运行应包括:
1)产品和过程设计
在进行新的产品和过程设计中,应考虑能源的合理利用、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及改进能源绩效,并在实施前得到有效的评审和(或)确认。适用时,应:
——考虑所使用能源的种类、经济性、质量、环境影响,以及可获得性等;
——合理匹配各系统和设备/设施,优化用能;
——借鉴节能新技术和方法、最佳节能实践与经验;
——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等。
2) 设备、设施配置与控制
组织应确定对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有重要影响的设备、设施,并确保:
——对重点用能设备、设施的采购、使用和处置进行有效控制;
——确定重点用能设备、设施允许的能效限定值,定期监控其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水平;
——在新设备和替代设备选用时,应优先考虑能源效率;
——进行有效的设备维护、保养,以确保能源的有效利用;
——必要时,进行重点用能设备、设施的认可和操作人员资格的鉴定。
3) 能源采购
组织应确保采购和配置适宜的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达到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的。适用时,组织应:
——根据满足组织要求的能力来评价和选择能源供应商;
——制定标准或规范,其中应考虑能源质量、可获得性和经济性等因素。在发布前评审其适宜性和充分性;
——对采购的能源产品进行计量和(或)验证;
——规定相关能源的贮存要求。
4)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和控制对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有重要影响的过程,使这些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运行。适用时,可包括:
——识别和管理必要的基础设施和运行环境,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
——识别能源管理方面的最佳可行技术和良好操作规范并予以实施;
——监测过程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定期进行能源统计和消耗状况分析;
——有效利用余热、余压及其他废弃物等;
——对用于能源计量和监测装置进行适当的校准和维护,并保存相关记录。
4.4.8 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识别可能对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造成影响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并制定应急预案。
组织应对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作出响应,并预防和(或)减少随之产生的影响。
组织应定期评审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必要时对其进行修订,特别是当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后。
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试验上述程序。
4.5 检查与纠正
4.5.1 监视、测量与评价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对以下方面进行监视、测量和评价:
a)对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特性;
b)对照能源管理基准和(或)标杆对能源绩效进行评价;
c) 能源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现情况。
监测、测量和评价的结果应进行记录。
4.5.2 合规性评价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定期对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并保存相关的记录。
4.5.3 不符合、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程序中应规定以下要求:
a) 识别和纠正不符合,并采取措施减少其造成的影响;
b) 对不符合进行调查,确定其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避免重复发生;
c) 对于潜在的不符合,评价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若需要,制定并实施预防措施,以避免不符合的发生;
d) 记录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结果;
e)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f) 所采取的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相适应。
组织应确保对纠正和预防措施涉及到的能源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4.5.4 内部审核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的程序,内部审核程序应包括审核准则、范围、频率和方法,以及策划和实施审核及报告审核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组织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以便:
a ) 判定能源管理体系是否:
1) 符合组织的需要和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要求;
2) 已经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
b) 向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应根据对组织节能工作的影响和过去内部审核的结果对内部审核进行策划并形成审核方案。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均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应记录内部审核结果并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进行必要的整改。
4.6 管理评审
4.6.1 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对组织的能源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包括能源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的机会和变更的需求。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
4.6.2 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
a)内部审核结果和合规性评价结果;
b) 与外部相关方的交流与反馈;
c) 组织的能源绩效;
d) 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程度;
e)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f) 以往管理评审的后续措施;
g) 能源管理体系的客观变化;
h) 改进的建议。
4.6.3 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
a) 能源管理体系和节能工作的持续改进措施;
b) 能源管理基准和(或)标杆、方针、目标、指标变更的重大决策;
c) 资源需求。